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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纳入县乡政府考核
摘    要: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近日印发。国家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关 键 词:农产品质量安全  绩效考核  监管工作  管理责任  人民政府  农产品安全  办公厅  考核评价  国务院  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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