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的保护法益及相关司法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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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文斌,童德华,熊玉桥.袭警罪的保护法益及相关司法问题研究[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23(3):3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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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文斌 童德华 熊玉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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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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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袭警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独立罪名,在实务和理论界引起了广泛讨论。梳理目前存在的争议,应当看到,本罪保护的是复合法益,其内容应具体为警务行为的顺利进行与人民警察的生命健康;本罪的暴力行为以“突然性”为必要,并应将其客观化的理解为行为对法益危险性的升高;对“人民警察”范围的解释仍应当从身份论出发,直面突破罪刑法定原则,通过妥当解释将合适范围内的警务人员纳入本罪保护范围;在罪责问题上,应注重把握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关系,不宜将罪过限定于直接故意,同时注意违法性认识错误与职务合法性认识错误的区别,将其以不同的后果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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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袭警罪 法益保护 人民警察 突然性 认识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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