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回转问题探究——兼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91条
引用本文:程玲,吴国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回转问题探究——兼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91条[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23(4):23-28.
作者姓名:程玲  吴国建
作者单位:1.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指挥中心;2.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由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关于执行回转的4条规定稍显笼统。一些国家比如德国、韩国,还有我国台湾地区并未设置执行回转制度,相关理论专家、学者及实务人士对于涉及执行回转方面的研究亦十分有限,这就给司法实务带来了一定难度。执行回转可看作“再执行”,也是独立的执行程序,在程序和实体上都需要正当、合法。民事强制执行实践中涉执行回转相关问题,尚不能够在《草案》第91条至第94条规定中找到较为理想的解决方案。

关 键 词:执行回转  执行程序  孳息  执行费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