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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单方转让名下股权效力的规范解释与完善路径——以结构功能主义视野
作者姓名:张锦超  庞凌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摘    要:在结构功能主义的视野下,夫妻单方转让股权的行为具备商事外观法与家庭伦理法的双重价值构造,为实现二者在民法典体系中的融贯性,需要站在实用主义的角度之上,在依据商事外观法寻求交易信赖利益的同时,给予婚姻共同利益以同等尊重和保护。在进行股权转让效力的认定时,应以有效为原则,以无效为例外,具体判断标准是处分股权的行为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界定夫妻日常生活的标准可以辅助以股权转让的交易额度,同时在处分有效的前提下,给予非持股方利益以相应救济方案。由此,可以实现股权转让的交易财富在夫妻团体和社会之间形成“系统循环”,维系社会主义现代家庭的和谐、有序运转。

关 键 词:结构功能  夫妻财产  股权转让  效力识别  完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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