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的基本原则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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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邦武,高峰,朱容莹.现行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的基本原则评议[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4):4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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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邦武 高峰 朱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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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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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原则问题曾是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论争的阵地之一,如何对待法律原则中的道德因素,是双方共同面临的难题。职务犯罪技术侦查基本原则,离不开对基本原则所蕴含的应然政治道德共识的理解和把握,但在我国现行以法院审判为中心的刑事治罪体制及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的政法体制下,加之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既有立法的简约,以刑事治罪模式为统摄准则的职务犯罪技术侦查基本原则显得更加零散、简陋,远没能达到系统、完备的程度。故应当基于刑事程序法治这一理想类型所蕴含的政治道德共识,从更高的法律位阶上确立无罪推定、程序参与、令状审查等彰显刑事法治原则的基本原则。如此,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才能更为高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及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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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务犯罪 技术侦查 法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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