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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有期徒刑15年和无期徒刑间的空当
作者姓名:张建华  贾永立
作者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正《刑法修正案(八)》在"减刑"一节中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13年。也就是说,理论上,在没有数罪并罚的案件中,如果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减刑后其实际服刑7年半

关 键 词:执行刑期  罚当其罪  故意伤害罪  量刑过重  刑事司法实践  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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