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摘    要: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时要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

关 键 词: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缴费年限  退休手续  国务院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