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犯罪的界定和侦审要点(二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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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黎明.黑恶犯罪的界定和侦审要点(二之二)[J].中国刑事警察,2007(6):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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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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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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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恶组织的区别和侦审要点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犯罪集团的特殊形式和高级形式之一。它的侦审工作与一般犯罪集团有相同点,也有本质区别。《刑法》所界定的一般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犯罪团伙;特殊犯罪集团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特别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会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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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集团 黑社会性质组织 界定 《刑法》 特殊形式 犯罪团伙 特别规定 恐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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