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善意取得制度反我国无权处分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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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露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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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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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保护无权处分中善意第三人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我国<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但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中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规定,使得善意取得制度并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案例分析与思考的方式,认为在现行债权形式模式下,要实现交易安全与保护所有权人利益两者之间的平衡,应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进行进一步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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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善意取得制度 无权处分 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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