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隐瞒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再次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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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玉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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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密云县法院太师屯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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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一新鲜事日前在北京密云县法院审理终结,张亮与前妻李媛媛离婚时,因故意隐瞒一套三室楼房,法院再次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判决张亮补偿给李媛媛楼房折价款6万元。据悉,这是新婚姻法实施以来,本市第一起审结的离婚后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案。张亮与李媛媛于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恩爱,感情一直较好。1996年张亮在妻子的支持下,承包了本乡的水泥构件厂,正赶上这几年建筑业发展,所以收益较好,家里逐渐有了一定积蓄。谁知,张亮竟与本厂一位年轻的女会计关系暧昧,经常以谈业务为由,带其频繁外出;不久,俩人有了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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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 共同财产 妇女权益 《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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