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应当增设虚假新闻报道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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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成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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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徐州建筑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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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虚假新闻报道形式多样,影响较广,危害重大。单纯的加强新闻报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以及行业自律和行政管理已不足以遏制其发展与蔓延之势,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故意型虚假新闻报道行为必须上升到刑法层面来加以规制。用刑罚方法补充构建起全面治理的责任体系,弥补该类主体刑罚制约的缺位现象,守护新闻报道真实的纯净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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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虚假新闻报道 犯罪 刑罚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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