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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思考
作者单位:上海市卫生局 200002
摘    要:医疗卫生行业因其行业本身的高科技性和探索的不断性,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医疗事故、医患纠纷是在所难免的,必须对之进行积极的预防和妥善的处理。为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安定和医学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于1987年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专门规范医疗损害这一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之后,卫生部和各地也颁布了与之配套的规章。这些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妥善处理了大部分医疗事故。但是近几年以来,医疗纠纷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问题日益突出,其性质已经从单纯的、个体的医患矛盾发展为综合医学、法律、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复杂的社会问题,并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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