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6年4月2日,俄白两国签署了共同体条约。该条约洋洋洒洒,长达7页文件。国际舆论一时沸沸扬扬,各大报刊纷纷撰文评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概览各家手笔,均似有只见树木之嫌。因此,我们不揣冒昧,从经济学角度妄言一二。 俄白共同体条约为两国建立了一个新的国际合作制度框架,该条约建立了经济、政治、军事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在经济方面,条约规定,为了建立统一的经济空间,使共同市场有效地发挥职能,并使商品、劳务、资本和劳动力自由往来,在1997年底之前双方将使经济改革的阶段、期限和深度协调一致,建立统一的标准法律基础,以便消除任何国家间的障碍和限制,使自由经济活动的各种可能性得以保障。在政治、军事方面,条约规定,双方有义务协调各自的对外政策,对主要的国际问题有共同的立场,在保障安全、保卫边界以及打击犯罪活动方面相互协作。俄白新的合作制度框架无疑将对两国乃至原苏联其它加盟共和国产生深远影响。 美国经济学家诺思认为,制度提供框架,人类得以在其中相互影响。制度确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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