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投资仲裁对国家主权的挑战——兼评美国的应对之策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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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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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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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一系列国际投资仲裁实践逐渐打破了《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的公约》所确立的有节制的国际投资仲裁体制,形成了国际投资仲裁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当前国际投资法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规定,增加了东道国的义务和风险,从而对国家主权形成了挑战与冲击。为应对国际投资仲裁引发的主权危机,美国从程序法和实体法两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期维护自身作为东道国的主权利益。中国作为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也应正视国际投资仲裁可能带来的主权危机,重新认识国际投资条约在吸收外资中的作用,慎重考虑国际投资仲裁风险的防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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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投资仲裁 国家主权 实体法 程序法 国际投资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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