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百货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应分情况对待
引用本文:周庆兵.百货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应分情况对待[J].律师世界,1995(6).
作者姓名:周庆兵
作者单位:荆门市沙洋区烟垢镇歇张小学
摘    要:《律师世界》1995年第2期刊登了出借国库券用于抵押应否承担保证责任一案,根据案情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其中有一个关键的细节末作交代,即在1993年7月国库券到期,造纸厂要求兑付该款时,对于经营部将国库券抵押给造纸厂之事,某百货公司是否明知,下面笔者分两种情况加以分析。一、若百货公司在93年7月造纸厂要求兑付时才知道国库券被抵押给造纸厂,则百货公司不负保证责任。其理由如下:1.百货公司出借国库券是作经营部向银行贷款之用。经营部在借取国库券时,言明以此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而后用贷得的款项来偿还造纸厂的债务。由此可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