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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局出台豁免东北企业历史欠税政策
摘 要:
财政部于2007年1月24日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财政部门依法履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重要举措。办法分6章,共29条,从指标计算、报送要求、结果确认等方面,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有相应罚则予以约束。
关 键 词: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金融企业
财政部门
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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