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县级人大依法对财政预算实施审查监督,对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和重要作用。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县级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仍处于程序性层面,监督效果不够明显。一、实施监督面临的问题与矛盾1.法法冲突造成监督无所适从。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不列赤字,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但目前教育法、农业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都对财政投入作出了明确的具有约束力的硬性规定。如农业法规定农业投入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不能低于上年,并且要逐步达到15%以上;教育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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