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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社会中的政府责任
作者姓名:赵许明  刘清生
作者单位:福建省泉州市国立华侨大学法学院(赵许明),福建省泉州市国立华侨大学法学院(刘清生)
摘    要:社会诚信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我国,诚信缺失几乎成了可怕的“败血症”,它与文明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为构建诚信社会,政府除了要做守信政府外,当前的任务主要有:第一,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指导功能,认真开展全社会的诚信教育。政府应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现代手段加强宣传,培养公众的诚信意识,重塑诚信美德,让失信者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第二,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处理好发展市场经济和政府干预的关系,处理好“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的关系。特别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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