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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会期间提质询案有现实必要
作者姓名:滕修福
作者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摘    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质询案,监督法没有限定“会议期间”。虽然说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三十三条、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七条都将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联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的质询案,限定在“会议期间”。但是,之后新出台的监督法就没有了这一限定。

关 键 词:质询案  闭会期间  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人大组织法  地方组织法  一府两院  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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