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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摘    要:“海南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十六条”于2013年12月出台,进一步放宽了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包括实行“先照后证”等改革举措。创业者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打破注册资本“玻璃门”等难题,资金不足、与别人合租办公场所等,不再是注册办公司的“拦路虎”。

关 键 词:月报  生产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制度改革  企业登记  准入条件  市场主体  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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