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要求补发加班工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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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涛.张某要求补发加班工资案[J].工会博览,2006(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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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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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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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回放张某原是北京某公司职工,双方约定月薪1000元。因该公司主营制冷设备,每年5月至8月份工作较忙,而销售淡季时,职工基本无工作可做。自2003年5月起,该公司对工资制度进行调整,实行淡季不减工资,旺季适当增加奖金,不另外计加班费的办法,将有薪加班改为无薪加班,每周至少两次。因为有时临下班才通知加班,张某表示不愿加班。该公司认为张某有抵触情绪,故于2003年11月口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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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加班工资 公司职工 销售淡季 制冷设备 工资制度 加班费 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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