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承包收益还是贪污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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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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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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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简介1988年,聂某等N所在的某市汽车站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全员承包经营责任制,国有企业性质不变,财务制度按国有企业模式运作,确定每年上交财政的利润基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规定车站经济效益与站长任期目标挂钩,实行站长负责制,凡全面完成任期目标的站长,其收入可以高于职工平均收入的1至3倍。至1993年7月,汽车站每年都按规定向财政上交了定额利润,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聂某等几名车站领导也按规定领取了高于职工平均水平1至3倍的奖金。车站留利按生产基金50叽、职工福利基金40%、后备基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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