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反托拉斯法的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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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立余. 欧盟反托拉斯法的现代化[J]. 法学家, 2004, 0(5): 14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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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立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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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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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盟反托拉斯法包括限制竞争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个部分.自1962年以来,其规则基本没有发生变化.但在新旧世纪交替之时,欧盟反托拉斯法开始了现代化的进程.欧盟制定了新的反托拉斯执法制度,并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新制度赋予欧共体条约第81条第1款和第3款直接适用的效力,废除了对限制竞争协议的通知要求,确立了欧盟委员会主导、欧盟委员会与各国竞争当局、法院密切合作、共同执法、欧盟法院监督的新体制.欧盟委员会制定了与之配套的相关条例、准则,同时还对技术许可协议的规范制定了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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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欧盟 竞争法 反托拉斯法 现代化 |
Modernization of the Antitrust Law in the European Un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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