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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现行《刑法》第360条第1款之检讨
作者姓名:夏朝晖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摘    要:我国现行《刑法》第360条第1款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该罪罪状与罪名不相称,罪状中关于“明知”内容的表述不科学。此外,该罪的归类也非常不妥。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应当将该罪的罪状作适当的修改并将这一罪名移至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

关 键 词:刑法  传播性病罪  卖淫、嫖娼罪  严重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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