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工作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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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攸谙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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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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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包括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志愿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这项工作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整阶段(1951年──1958年);起步阶段(1959年──1980年);稳步发展阶段(1981年──1998年)。1、调整阶段1958年以前,军队干部退休安置工作是与伤病残军人的优待抚恤工作紧密联系的,在安置形式上主要有政府供养和军队供养两种。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1951年4月发布的《关于处理部队中老弱病残人员的指标》规定,政府供养的对象为特、一等残废及无家可归、不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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