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引导权及其运行机制——以“检察机关派驻侦查机关试点工作”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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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雪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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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浙江台州,3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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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侦查机关设立"检察官派驻侦查机关检察室",是检察权进入侦查程序的创新实践,是侦查引导权的具体行使。检察官作为中立的"法律守护者",在派驻检察室中应准确把握侦查引导权的权力范围和具体职能。检察官客观义务理论和公诉准备观是侦查引导权的理论基础。侦查引导权及其运行机制的确立是对中国二元侦查体制下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事后监督的必要补充,是实现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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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引导权 检察官派驻侦查机关检察室 权力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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