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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琴被害案的真相
引用本文:葛象贤 ,陶实.王淑琴被害案的真相[J].瞭望,1988(35).
作者姓名:葛象贤  陶实
摘    要:7月26日下午一时许,沈阳市人民旅社装卸工李丹酒后到经理家找总经理王淑琴提出不再当装卸工,要求调转工作。王淑琴见其刚喝过酒,答复以后再谈。于是两人发生口角。李丹对此不满,又于下午三时许携带尖刀到经理室对王淑琴进行威胁,被在场人劝阻并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审查依法决定对李丹行政拘留十天。李丹对王更加不满。他对拘留不服,提出了申诉。当日晚六时许,李丹借回单位写申诉材料之机,窜至旅社餐厅操起一把砍肉刀,闯入经理室,朝王淑琴头部连砍数刀。王淑琴经抢救无效死亡。李丹行凶后,企图自杀未遂,被旅社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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