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民生政策与协商民主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和外在契合,两者皆以社会公平正义为内在价值,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共同目标,以利益多元化为现实前提,以良法善治为实现路径。在民生政策形成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有序参与是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也是协商民主的重要体现。但由于历史原因、现有体制机制缺陷及其法治化不足等问题,现阶段民生政策形成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严重缺失。因此要基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原理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或完善参与权利制度、参与程序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决策听证制度、社区议事制度及独立民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提高政府民生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确保在民生政策形成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充分有序参与,切实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利益相关者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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