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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分则编应当引入动产让与担保的可行性分析
作者姓名:钱强胜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不断增长,作为非典型担保的动产让与担保在实践中日益增多,但因其存在隐蔽性、对外公示性不足的致命性缺点,我国法律没有对其作出规定。文章认为,在实践中,大量的动产让与担保案例表明,我国应将其法典化,解决动产让与担保隐蔽性的最佳路径是声明登记。

关 键 词:动产让与担保  非典型担保  声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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