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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规则与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
引用本文:宋才发. WTO规则与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J]. 社会主义研究, 2003, 0(5): 100-103
作者姓名:宋才发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    要:赋予市场主体破产能力责任是构筑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需要 ,规范破产程序、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是贯彻 WTO规则非歧视原则的需要。必须依法认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宣告企业破产的惟一实质要件 ,债务人申请企业破产是债务人的义务 ,债权人申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破产是债权人的权利。必须依法审查确认破产债权、破产案件的管辖权、破产财产的合理分配权 ,依法实行破产终结程序 ,以及建立企业破产配套制度。

关 键 词:WTO规则  中国企业  破产法律制度  规范完善
文章编号:1001-4527(2003)05-0100-04

Rules of WTO and Perfection of Chinese Bankruptcy Lawl Syste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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