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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直接责任人员瓜分回扣如何定性
作者姓名:闫艳  何峰  顾俊怡
作者单位:1. 华东政法大学
2.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3.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货代公司给付回扣,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胡某构成单位行贿罪;胡某帮助国家工作人员赵某个人控制回扣,事先约定且事后共同瓜分回扣款,构成受贿罪共犯。根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应当以受贿罪对胡某的行为进行一次性全面评价。

关 键 词:单位行贿  回扣  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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