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建立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维度论深化政府职能改革
引用本文:李建军.从建立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维度论深化政府职能改革[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5,27(2):40-45.
作者姓名:李建军
作者单位:星海音乐学院,广东 广州,510006
摘    要:政府作为公办高等学校的举办者,通过建立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落实办学自主权,是政府在教育管理领域转变职能的重要改革。改革的关键是将《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为可操作性的现实体制机制。从政府的维度来看,就是要改变管治方式,依托高等教育数据的全面采集与综合分析,形成超越部门的综合议事机构作宏观决策;要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高校法人治理的权力结构核心,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加大党委对校长遴选与监督的权重;要推行校长职业化,赋予校长更完整的行政决定权,树立校长权威,形成从内容到形式均完备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

关 键 词:高校法人治理结构  政府职能改革  高等教育法  公办高校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