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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证据确认规则在审查逮捕中的运用
引用本文:唐敏,张雅芳.优势证据确认规则在审查逮捕中的运用[J].犯罪研究,2008(2):66-70.
作者姓名:唐敏  张雅芳
作者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 “优势证据”源自英美法系,近年来,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这一概念被引入到民事审判的实践中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为“明显优势证据”标准,即在事实不明而当事人又无法举证时,

关 键 词:优势证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审查逮捕  确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  举证责任分配  审判方式改革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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