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措施界定的比较与评价 |
| |
引用本文: | 梁志文. 技术措施界定的比较与评价[J]. 知识产权, 2003, 13(2): 11-14 |
| |
作者姓名: | 梁志文 |
| |
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技术措施的科学界定具有重要意义,它应体现版权法的利益平衡精神。技术措施不是独立的,它往往和版权作品结合起来,以便对作品的使用、接触需要“版权人许可”或“授权”。技术措施受法律保护应满足三个条件:(1)技术措施的有效性,一是技术措施控制版权作品的有效性,二是技术性措施本身的有效性,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2)为版权人(作者、邻接权人和其他版权持有人)所主动采取;(3)其使用目的之合法性。因此我国在法律上应借鉴而予以规定。
|
关 键 词: | 技术措施 科学界定 评价 |
Comparison and Evaluation on Defining the Technological Measure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