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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前的公示
引用本文:张志友.发展党员前的公示[J].北京支部生活,2002(1).
作者姓名:张志友
作者单位:燕山工委组织部
摘    要:发展党员公示,就是党支部在被发展对象上报党委审批之前,把发展对象的情况向群众公开,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这样做不是让群众来决定发展党员,而是党组织主动地在更大范围里听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这符合党的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我们从2000年开始做发展党员前的公示工作。2001年,我们又扩大了试点范围,对40名新发展的党员全部实行了公示,并且对这项工作的步骤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公示对象:公示对象为本年度拟发展的对象,用张贴公告的形式在发展对象所在的单位公布。明确公示的时间:一般在确定发展之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之前30天左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10天。明确公示的内容:主要是被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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