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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重点地区刍议
引用本文:尹克玺,徐浩,宋小华.治安重点地区刍议[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7(1).
作者姓名:尹克玺  徐浩  宋小华
作者单位:广安地区公安处 (尹克玺,徐浩),广安地区公安处(宋小华)
摘    要:治安重点地区是公安工作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个新名词、新概念。目前,词义上尚无确定之规,标准上亦无明确界定,它通常是指治安问题突出,秩序混乱,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单位、部位、路段、行业和场所。当前,我国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和主流,应当充分肯定。但毋庸讳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一些地方还存在极少数治安状况不好,群众缺乏安全感,不能安居乐业的治安重点地区。如何正确认识这种现象,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还人民群众一个“太平盛世”,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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