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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要有力量
摘    要:策划人语:《监督法》实施两年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逐步积累了经验,为地方立法打了下坚实基础。近日,在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草案)》终于浮出水面。该办法的制定,标志着重庆市人大的监督工作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这对于在我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监督机制,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办法(草案)紧密结合重庆实际,以《监督法》为依据,在增强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在加强和规范人大常委会监督职权同时,注意正确处理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行使职权的关系,体现了集体监督、民主监督、监督公开等基本原则,受到了常委会委员们的一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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