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认证机构可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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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艾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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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3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载明:“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条例还规定:“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须经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与所从属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关的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批准和登记,按照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境外认证机构可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艾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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