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科学技术作用下法律的变化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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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翁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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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丽水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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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然科学技术和法律结缘由来已久。早在1702年,荷兰法学家宾刻舒克(Bynkershoek)就提出了“大炮射程原则”,主张领海宽度,即3海里,纳入国家主权的有效管理和支配之下,因为它统一了“宣称”和“实际管辖”,18世纪广泛为英、美、法等海洋国家所接受。近代自然法学派的繁衍,似乎也受到了近代自然科学技术的某种刺激。其佐证之一是某些法学流派的鼻祖本身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如孔德是物理学家兼数学家,斯宾塞“是一位合格的生理学家”,叔本华学过医。本文旨在分析现代科技作用下法律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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