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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粮食定购合同
作者姓名:于向阳  宋洪琪
摘    要:粮食定购合同,是我国农村第二步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法律形式。由于它出现的时间短,在实践中尚需进一步完善。一、确定粮食定购合同的法律性质,健全粮食定购合同条款,是完善粮食定购合同的基础。确定粮食定购合同的法律性质,首先应该找出确定的标准,马克思指出:“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资本论》第1卷,第102页)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确定粮食定购合同法律性质的标准,应是粮食定购合同这种法律形式所反映的那种经济关系。粮食定购合同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是以国家(粮食部门)为一方,农户为另一方之间产生的关系。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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