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产资料的"企业所有制"——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论探讨 |
| |
作者姓名: | 丁宁宁 |
| |
摘 要: | 全民生产资料事实上的所有者——"政府财团"及其历史上的职能所有制问题研究中的最大困难,是找出国营企业事实上的所有者.名义上作为全民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代表-国家,事实上是通过各个具体的政府职能部门来行使所有者的权利的.这些职能部门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中央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例如机械部、纺织部、石油化工总公司……以及一定级别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例如河北省、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圳特区的人民政府,等等.它们都不同程度地拥有并行使对于国营企业的所有权.从比较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根据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