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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事不再理”与“既判力”之区分——从罗马法到现代民事诉讼理论体系
作者姓名:
陈洪杰
作者单位:
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 要:
一诉讼是根据国家审判权作出公权性的法律判断,是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为目的的,而终局判决正是这种判断。因此,一旦终局判决使之在诉讼程序中失去以不服声明方法被撤销的可能性而被确定,就成为最终解决纠纷的判断。它不但拘束双方当事人服从该判断的内容,使之不得重复提出同一争执,同时作为国家机
关 键 词:
诉讼系属
一事不再理原则
罗马法
既判力
民事诉讼
理论体系
再行起诉
当事人
终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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