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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听取民意成为一场“走秀”
作者姓名:潘丽媛
摘    要:7月31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其中规定,广州下一年要敲定哪些立法项目需广泛征求意见;除了传统的报刊、网站、座谈会外,还利用立法官方微博征求民意。将微博这种新兴媒体纳为征求民意的重要载体之一,并写进地方性法规中,这样的做法笔者还是第一次听闻,不禁为之颔首赞许。应该说,当下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渠道越来越多元化了,诸如某城市推行由百姓点菜单确定政府实事工程、某地调整水价之前举行市民听证会之类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这折射出施政理念的与时俱进和工作方式的不断创新,值得充分肯定。

关 键 词:社情民意  形式主义  地方性法规  实效  座谈会  立法  八股文  意见  广州市  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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