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件回放:原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郑道访1994 年至2000 年4 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接受铁道部第十一工程局三处等十多家单位或个人的请托,分别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打招呼确定中标单位、指定分包工程或指定使用某产品,为请托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并直接或通过其子郑勤、其妻高家兰收受贿赂。2000 年9 月12 日,郑道访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郑上诉后,法院将其改判为死缓。法院认定,郑道访受贿621 万元,美元10 万元,尚有人民币480 余万元,港币4.5万元来源不明,创下了建国以来四川省同类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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