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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冷国安被依法判处死刑
摘    要:被告人冷国安,男,现年二十三岁,住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一九七九年因盗窃被强制劳动两年,一九八二年七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同年十一月八日从劳改场所脱逃。一九八三年四月八日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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