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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在劳动监察中的适用
作者姓名:
鲁骏
摘 要:
专家点评: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关 键 词:
赔偿金
劳动监察
《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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