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为民办18件实事 |
| |
摘 要: | <正>一、为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非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自2015年起,为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非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资助比例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学生总数的8%确定,资助标准为800元/生/年。(市教育局负责)二、为注册托幼机构在园儿童免费查体。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注册托幼机构在园儿童进行免费查体,查体率达到90%以上。(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三、新增社会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一批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新增社会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市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