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济南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
摘    要:<正>JNCR-2015-0050003济教人字[2015]21号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直属各学校(单位):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