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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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济人社发[2015]142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各人民团体: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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