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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5]19号文件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摘    要:<正>济政办发[2015]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5号文件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任务目标1.明确目标任务。2015年年底前,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17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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